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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下调会带来怎样的变化及影响?

作者:何国华      来源:本站     浏览:

民间借贷在我国历史上长期持续存在,《史记》等众多著作中都有记载,名为“贷谷”“贷钱”“债钱”等,而现在民间借贷在我国仍有发展壮大趋势,在市场上高利贷业务兴旺,可以说,民间借贷是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股经济力量。虽然现在可以去银行申请贷款,而且银行申请贷款相对于民间借贷来说比较安全,利息相对也比较友好,但是手续繁杂,条件也比较严格,所以很多人在银行不能申请到贷款的情况下,会选择民间借贷。对此,2020年我国对民间借贷活动的法律规定作了一些相应的改变。

一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变化

2020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其中重点条文包含了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界限的修改。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根据新修订的司法解释,如果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贷行为发生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这一时间段的利息,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而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则按照起诉时LPR的4倍作为保护上限。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0年7月20号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3.85%。

按照司法解释新规定以及LPR的相关通报,对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民间借贷利息的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年息15.4%。这一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取代了之前 “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规定,大幅度降低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且这个利率保护上限不仅包括正常的还款利息,还包括了逾期利息、罚款利息和其他费用。即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约定的年息若超出了15.4%,即便借款人还了钱,对于利息超出15.4%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若借款人后期再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有极大可能会判决出借人把超过15.4%的利息部分再退还给借款人。

当然,这里的15.4%并非是一个固定值,若今后LPR上行,这个利率就会升高,LPR下跌,这个利率就会降低。

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何降低?

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呢?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疫情迅速向全国蔓延,由于疫情的影响,对餐饮、旅游、电影、交运、教育培训等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这些实体行业经营普遍艰难,央行利率水平走低,此次调低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可以帮助推动经济的复苏。其次,最高法也表明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可以保护中小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我国目前国有银行的利率虽低,但是条件比较严格,中小微实体企业和一些商户难以向国有银行获得贷款,而民间借贷虽门槛很低,但是成本相对很高,也有些企业为还高利贷“倾家荡产”,因此降低民间借贷利率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且因近几年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诱发大量民间借贷纠纷,而民间借贷司法保护的上限调低,一方面是为有效消除借贷双方矛盾,同时也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民间借贷利率下调带来的主要影响

对比民间借贷旧规定,及结合当下社会现状,新规的出台比较及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相对于之前较高的年利率,目前调低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可降低滋生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经济犯罪几率。(2)生活中,由于利息过高,债务人因无法偿还借款本息而“跑路”的情况常有,以致债权人难以收回资金而引发大量诉讼,利率司法保护调低,会适当减少法院的工作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3)因为银行贷款和民间放贷之间存在利差,引发高利转贷等行为高发,其降低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可以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打击“套路贷”、“虚假贷”、高利贷、违法放贷等行为,尽可能避免引发相应的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4)降低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复杂性,为民间借贷营造了一个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当然,此次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也会存在一些局限性。新规的出台,导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度降低,可能还会降低出借人借款的意愿,让一部分民间借贷从业者从此退出民间借贷服务市场,将会降低了中小企业获取民间资本的可能性,这一点将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并不是越低越好,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维持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才能促进当前的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司法解释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再次做相应调整,是比较合理的,顺应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趋势,使民间借贷活动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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