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务部、专业委员会资深骨干律师有40名。他们熟悉民商事法律,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部分律师承办过政府重视,且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主管领导的肯定。
如果您对民商事法律不懂,可以找民商事务部的律师咨询,如果您有民商事务方面的纠纷,应当找民商事务部的律师承办,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继承析产、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新能源、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个人合伙、以及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事务。
民商事务部由专业的律师团队组成,其团队成员包括:
部长:马蕊红
成员:马蕊红、张国彬、宋传毅 、凌立志、陈锦红、张点龙、戴琳、童晓婷、王冬玲、姜佩宇、颜晖、文晶、陈方宁、吴玉龙、姚沐宏、杨艳军、魏坦怡、王婷、唐青如、陈红、肖坤良、韩东旭
◆民商事务专业委员会
我所设有民商事务专业委员会,民商事务专业委员会是一个专业的学术机构,负责业务研究、指导、疑难案件讨论、学术研讨等。
【民商事务专业委员会组成】
主任:宋传毅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借贷纠纷的识别
原告夏某诉称:其与被告蔡某系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承包了茶陵县某项目及葫芦岛市某项目,并作了实际施工。施工过程中,被告分别从这两个项目支走了部分款项用于其个人资金周转。后双方就合作的两项目作了结算,被告蔡某就其支走的款项依据双方之间的结算书出具了相应的借条。现原告夏某诉请蔡某应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结算书与借条承担还款责任。
我所律师文晶接受被告蔡某的委托后,提出如下主要答辩思路:1、本案并非民间借贷纠纷,案由错误;2、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的证据不足,仅有借条,没有银行流水,不能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3、结算书系胁迫签订,有报警记录为证;3、原告关于借款说明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庭审过程中,原告为了证明被告存在从项目部取款的行为而提供了项目部的盖章的取款清单。被告文晶律师质证时发现,该清单加盖了A公司的公章,经查询:A公司在该证据形成时期已经更名为A+公司,故该流水有伪造嫌疑。当文晶律师当庭指出该证据的瑕疵之后,原告及其代理人无法自圆其说。
最后,人民法院采纳了文晶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且原告息诉服判,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