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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力波律师成功办理特大涉黑案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由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侦查终结、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涉黑案,有74个被告人、2个被告单位,涉及17个罪名,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兰力波律师担任上诉人孙某的辩护人。上诉人孙某一审被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兰力波律师接受孙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故意伤害罪、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孙某讯问笔录中承认“我得知袁某(第一被告人)涉黑被抓,公司账上的6000万元资金是涉黑资金,会被公安机关收缴,故将6000万元取现后转移”的情况下,从多达数百本的案卷中找出有力证据,证明孙某不可能知道第一被告人涉嫌的罪名,且涉案款项为货款。通过多次、反复与办案法官交换意见,充分阐述了辩护观点,获得了法院对这部分辩护意见的采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理,于2015121日公开宣判,认为指控孙某犯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改判。
孙某获改判减少一罪(该罪一审被判三年),实际执行刑期减少二年(至20151227日止,即宣判的26天后即可获释);孙某的同案被告人高文某未上诉,相应减少一罪获轻刑;孙某的同案被告人冯某、高某、张某在一审宣判构成犯罪后放弃上诉,本已作好准备让罪名伴随一生,因兰力波律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三人被宣告无罪(其中一人为公职人员);孙某经手过的全部涉案资金,也是孙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营口圣盾实业有限公司仅有的6000万货币资产被认定为非涉黑资产,事实上挽救了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