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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自负凌云笔, 皓首不渝公义心——重阳节刘月祥、宋传毅、文星明、匡讲平律师采访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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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来月往,佳节又重阳,在中华民族的传承发展中,重阳节以富有生命意蕴的节庆活动世代流传。古人通过出游赏秋、登高远眺、观赏菊花等活动来庆祝重阳,今时今日,作为我国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节日,重阳节早已被收录进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一天,既是我们向老人、长辈送上祝福,表达感恩的佳节,也是我们聆听长辈教诲,感悟人生的日子。

少年自负凌云笔, 皓首不渝公义心。刘月祥律师、宋传毅律师、文星民律师、匡讲平律师作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的四位元老,在我所初创时期荜路蓝缕负重前行,亲历了我所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 。如今,岁月匆匆而逝,不变的,是他们守护法律尊严,匡扶公平正义的初心。采访间,四位律师言语中满怀着对法律职业的深沉热爱,以及对律所的美好期待和祝福。


——刘月祥律师采访纪要

意气风发之时,指点江山;悠然自得之际,东篱采菊。韶华从不曾辜负,梅香也依旧如故。这生命,俨然活成了最美的模样。

1992年,刘律师取得了法律资格证,成为湖南省邵阳地区的一名专职律师。2000年12月,刘律师作为发起人之一,与杨金柱等人合伙创办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管理所内的财务、行政等部门。之后,刘律师又被选举为通程所的总裁和副董事长。如今,刘律师已卸去种种职位,让位于年轻的律所领导人,但他对律所的发展仍多有挂怀。2009年,刘律师在一年内办理了30多个刑事案件,并产生了良好的司法效应,获得湖南省司法厅授予的“优秀刑辩律师”荣誉称号。

谈到刑事案件,刘律师说,相比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更容易引起反响,更容易形成传播效应和司法效应。正是由于刑事案件更容易产生影响,刘律师认为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就应该不断的鞭策自己,鼓励自己,力求每个案件做到精细和精致。刘律师用一个案例进行了说明。某日,某一窨井内出现一具女性人骨,经调查询问,一名已婚男子因与被害人曾同居长沙,并因买房问题发生多次争执,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前往深圳进行抓捕。经过审讯,公安机关得到该男子的认罪口供,但是却没有证据予以证明。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该男子,该男子的妻子和其家人向刘律师寻求帮助。刘律师认为,虽然存在被害人死亡的事实,公安机关的审讯笔录里也有犯罪嫌疑人某男的认罪口供,可是口供真假难以辨别,更为重要的是并不存在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该男子杀害了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确定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精神,刘律师为该男子进行无罪辩护。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采纳刘律师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判决该名男子无罪。后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再审,一审法院再次审理,并经长沙市政法委研究,最后仍然肯定了刘律师的辩护意见。

谈到律师行业,刘律师认为,相比检察院、法院而言,这个行业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和挑战性,但是对于行业的选择,主要看个人意愿。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这个行业是一个锻造人、历练人的熔炉,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真正价值。老一辈律师为年轻律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年轻律师趟出了一条相较于他们已经很平坦的路。因此,年轻律师应该朝着更为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往更深处、更细致处拓展业务,做到既精且专,满足国际化的发展潮流下对高精尖人才的需要。但是,专业化是建立在法学基础上的,夯实基础最为重要,基本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以及民间借贷、离婚案件等,不论作为什么方向的律师都需要深入了解,这体现的是一个律师的基本素质。年轻律师和老一辈的律师也是需要多沟通多交流的,丰富自己的学习途径。可以说,对于律师行业的年轻人,刘律师充满了期待与祝福。

从左至右:欧阳明、王勋、何亚伟、杨金柱(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发起人)、唐学锋、刘月祥、黄元根律师


刘月祥律师工作时期的照片


刘月祥律师学生时代和青年时期的照片


——宋传毅律师采访纪要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流逝的时光不是激情的拦阻,穿空的乱石不是大江的滞碍。

1988年,宋律师就开始在长沙市南区(即现在的天心区)法律顾问处实习,1989年10月,宋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非全日制法学系,1990年8月宋律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次年,宋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成为一名兼职律师。2001年1月份,宋律师应创始合伙人之一唐学锋律师的邀请来到通程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并且担任民商事务部副部长一职。2002年,在通程所第二届董事会上,宋律师当选为通程所的董事和副总裁;2005年,宋律师又担任通程所副主任和民商事务部部长、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这段时期,宋律师身兼重任,他无偿负责所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审批工作,负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和把关,为通程所的良好发展耗费了大量心血。可以说,宋律师见证了通程所的成长和壮大,并用自己18年的奋斗与拼搏,为通程律所添砖加瓦,在通程所的发展道路上,宋律师的脚印是不可磨灭的。

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宋律师经手了许多意义深刻的案件,不一一而列,说一例足矣。案件发生在2004年,围绕监护权变更这一争议焦点,在南京某法院进行了审理。原告与某女士属于事实婚姻,但是某女士在法律上另有配偶,并向原告隐瞒了这个事实。之后原告虽然知道事件真相,但是却深陷感情不可自拔,仍然和某女士继续生活并生育一子。其后,某女士离世,其子的监护权却被某女士法律上的配偶享有。作为孩子亲生父亲的原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为了取得其亲生孩子的监护权,特向宋律师寻求帮助。宋律师在了解案件经过后,细致地帮其分析案情并提出了建议和解决方案。可以说,从该案的立案(此时还是立案审查制)到开庭再到判决,都是极其艰难的。宋律师为了此案三次前往南京,坚决主张要从保护孩子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大人的错误不应该加诸于孩子身上。宋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且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承办法官也多次对宋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表示赞赏。最终,法院在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相关领域的法学专家之后,采纳了宋律师的意见,从保护孩子的利益出发,判决原告是孩子的监护人。原告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对宋律师付出的努力十分感动,原告曾热泪盈眶的对宋律师说:“宋律师,如果我这个案子换了别人,不可能是这样的结果。”

谈到对律师行业的看法,他说,作为一名律师,有两点准则:第一点,要遵守律师职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同时要正直善良,仗义执言,不能以利益为目的,欺骗当事人。第二点就是穷尽法律、穷尽事实,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宋律师还谈到对青年律师的期望,他说,作为一名青年律师,首先要做到他提到的律师的两点准则,同时还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学习。最后,作为青年律师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感恩为通程所做出贡献的老一辈,感恩他们为通程所打下的牢固基石。

宋传毅律师青年时期的照片


——文星民律师采访纪要

时光成河,带走过去的记忆;往事随风,吹尽曾经的感叹。然而啊,那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那千磨万击的强硬,那渗入血液的风骨,从不曾逝去!

文律师于1966年毕业,1968年作为下乡知青被分配到汨罗市工作,作为汨罗市氮肥厂的一名电工,新中国的十年苦难,不仅仅让当时的这位年轻人饱受困苦,也让这个年轻人历经了生活的千锤百炼,铸就了他兢兢业业、不惧困苦的工作精神。在漫长的近三十年的基层工作中,哪怕身在最辛苦的生产一线,文律师也丝毫没有放松对理想的执着追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仅完成了湘潭大学的学业,还当选为岳阳市人大代表。1991年,文律师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成为一名兼职律师。2000年12月份,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成立,文律师应邀来到通程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成为了律所的“元老”之一。

谈到对律师行业的看法,文律师见解颇深。文律师说,多年来,中国的律师市场是有所进步和发展的,但是对比国外律师市场的发展,仍然不尽人意。目前的律师行业面临许多问题,首先,律师相对于公检法体制内的人员来说,地位仍然不高,当事人对律师缺乏基本的信任。其次,律师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国家法治的大环境是息息相关的,我国法制的不健全仍然制约着律师行业的发展。最后,民事案件立案很难,虽然目前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但是,实践中这种立案难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文律师还说,从人才流动角度来看,律师这个行业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虽然每年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很多,但是最终进入律师行业的并不多。

文律师也表达了对青年律师的期望,他希望年轻人慎重选择律师这个职业,一旦选择,就要踏踏实实,就要吃苦耐劳,就要勇于坚持,不辜负自己的选择。同时,文律师对有责任有担当的年轻人进行了肯定,坚信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只要后继有人,则未来可期。谈到通程所,文律师笑着说,他从通程所成立之初就待在这里,可以说是“元老”级别了,他见证了通程所的蓬勃发展,相信年轻的合伙人是具有远见的,是敢想敢做的,能够带着律所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同时,他也寄语各位飞速成长的年轻律师,希望他们能够尽快成长,为律所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作出更多有意义的努力,也希望他们不怕苦,即使在工作中遇到失败挫折,也能发挥屡败屡战的精神,把通程所建设得越来越好。

文星民律师1993年岳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


——匡讲平律师采访纪要

岁月的河流缓缓流淌,刻下生命多彩的印迹;无声的时光如梭穿过,镌刻在额头间的,不仅仅是温柔的皱纹,还有那历经沧桑的芬芳。

在匡律师年轻的那个时代,高考制度还没有恢复,他是作为优秀青年被推荐进入了大学,成为一名“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他进入了湖南省衡阳市农业局工作,主管经济作物相关工作,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是匡律师一直的行动和坚持。1983年,匡律师被安排到法律顾问局从事“律师”工作,从此,他开始了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匡律师在收入微薄且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仍秉持守护正义的初心,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为每一名当事人尽心尽力地做好辩护。

2000年8月,匡律师受杨金柱律师之邀来到了通程所,时间一晃而过,他已经在通程所待了19年。对于通程所的发展历史、人员流动等,匡律师都很熟悉,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他也都充满了感情。匡律师来到通程所后,曾负责过省政府副秘书长贪污受贿一案。此案影响极大,湖南卫视、湖南经济电视台、长沙晚报等媒体都有所报道,报道中贪污受贿金额达600多万元,后检察院反贪局移送的也是600多万元贪污受贿额,公诉人起诉的贪污受贿金额为200多万元。匡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十分细致地分析案情、查找证据。匡律师发现其中有部分金额属于当事人借贷所得,并有借条等证据予以证明,除去这部分借款金额后,被告实际贪污金额只有144万元。于是,匡律师从这个角度进行辩护,经过匡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匡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贪污受贿金额为144万元。不得不说,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辩护。

做律师这么多年,匡律师说,律师这份职业是非常有意义的。就刑事诉讼而言,如果案件中没有刑事辩护律师的参与,是会出现很多冤假错案的,律师这个行业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匡律师还说,如果可以在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三种职业之间进行选择,他还会选择律师这份职业。谈到对通程所的期待,匡律师说,他最想看到的就是更多年轻血液的注入,他希望越来越多年轻人会让通程所朝着一条更为青春活力的道路发展。

匡讲平律师1984年衡阳市祁东县司法局工作证


编辑丨柳成姣

文案丨武鹏燕

审稿丨郝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