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事实真相永远只存在于事件发生那一刻,事件发生之后的任何对事件的查明不过是试图对事件的还原。在与当事人的接洽过程中,我们没办法坐时空穿梭机回到案件发生的时刻,只能通过当事人的描述与提供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那么事实真相与查明真相之间到底相差多少个谎言呢?芥川龙之介告诉我们,除了人的记忆偏差,还有一种叫做利己性描述的东西在作怪,我们叫它“罗生门”。
初读《罗生门》是在大三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图书馆借到一本16开略显老旧的书,是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发黄的纸张,一个我从没听过但念起来颇为顺口的名字,和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从此印在了我脑海:徘徊在罗生门同时也徘徊在善与恶边缘的家将、为艺术如痴如醉,亲眼见到心爱的女儿被火烧死却看得心醉神迷的良秀、杀人如麻却无比虚荣的强盗多襄丸等,无不跃然纸上。芥川龙之介刻画人物和剖析人性矛盾的功力非常强,其故事短小而深刻,每一个人物个性鲜明,他们做出的选择总是透出无奈,也反应人性的缺陷。
《罗生门》中收录的《竹林中》一文,故事以捕吏与当事人对话的方式,讲述了武士金泽武弘在一片隐秘的竹林被杀后,7位当事人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证言,其中强盗多襄丸、被害人妻子真砂和被害人金泽武弘通过巫女之口分别承认自己是真正的凶手,从而使一件简单的杀人案件成为一件凶手难辨的悬案。
以下为三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1、强盗多襄丸提供给捕吏的证词:我被真砂的美貌所吸引,一开始我计划得到真砂,但并没有杀死武士金泽武弘的打算。但是在强暴真砂之后,真砂央求我杀了武士,她便跟我走。于是我放了武士,与武士展开了一场男人之间的决斗。最终武士因不敌于我被我杀死。
2、被害人之妻真砂在寺庙的忏悔:我在被强盗多襄丸玷污之后,得到的是丈夫的嘲讽和蔑视,这比强盗的玷污更让我难受,所以我杀死丈夫然后准备自杀。可是我没有勇气自杀。
3、武士死后,灵魂借巫女之口向世人诉说:妻子被强盗玷污之后,又被强盗的花言巧语所吸引,要跟强盗远走高飞。更让我绝望的是,她临走前让强盗杀死她的丈夫。强盗被妻子的反应所惊,问我要如何处置妻子。妻子听闻强盗要反过来杀她便匆匆逃走,强盗放了我后也逃离,我对这个世间感到绝望,所以选择了自杀。
这桩悬案的疑点重重:究竟是谁杀了武士?是武士对被玷污的妻子投以蔑视还是妻子水性杨花?真砂为何要挑起武士与强盗之间的矛盾?
女主“真砂”
我们根据现有证据进行逻辑推理来解决以上问题。究竟是谁杀了武士?发现尸体的樵夫提供的证言称“草丛和竹子叶都被践踏得不成样子,那人(武士)在被杀前,一定经过了一场恶斗。”作为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其证言具有非常高的可信度,若配以现场勘察,该证言可被采纳,强盗的供述亦可被认为是自认,则强盗通过比武杀死武士的事实比武士自杀的事实更接近案件真相本身。强盗与武士均提到真砂希望强盗将武士杀死,两人证言相互印证,那么真砂为何要挑起两人之间的矛盾呢?从一个理性自然人的正常逻辑出发,若真砂仅仅被强盗玷污,她应该选择救下丈夫一起逃走或者因为过于贞烈而自杀,没有道理挑起二人矛盾。此处唯有解释为真砂对丈夫产生了恨意,这种恨意来自于被强盗玷污后丈夫的二次伤害。
真砂和她的丈夫
通过结合证据的推理分析可以最大程度的还原案件查明真相:强盗强奸了妻子,武士表达了对妻子的嘲讽,妻子挑起二人斗争,武士在战斗中死去。
在对话中三人各执一词,原因就在于当事人的利己心。三位当事人对世间之事各有绝望,又各有私心,所以做出了让世人真假难辨的供述。强盗在对捕吏的供述中提到,官吏大爷不用大刀也可以杀人,他们用权力、用金钱、用虚情假意杀人,但是他们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自己杀人强奸无数,一旦被抓即是死刑,这是对社会权力分配不均而导致个人命运不同的绝望。既已被抓无疑是死,那就通过这次犯案将自己塑造成负责任且勇武无比的英雄吧,这是他的虚荣。真砂之母的证词中说真砂是个烈性要强的女子,而武士则是个性格温和的人,真砂被强盗玷污对烈性的真砂来说已经是奇耻大辱,丈夫的嘲讽与蔑视成了压倒她对这世间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是她对人世的绝望。所以她选择以言语挑起两个伤害她的男人之间的矛盾,不论谁死都能稍解她心中之恨。而守护自己的贞洁是她的私心。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女子的贞操是社会戴在女性身上的厚重枷锁,尤其是20世纪初的日本,仍处于父系社会伦理纲常的禁锢期。相比于失贞之后被丈夫抛弃而遭世人唾弃,被迫失贞之后杀死抛弃自己的丈夫显然更能博得世人的尊重。所以她塑造了自己无辜悲惨的状况并编织了自己手刃爱人的谎言。被害人武士即使死去也要通过巫女之口来维护自己在人世间的形象。他与妻子出行遭遇强盗,作为一名武士,不仅不能保护好妻子,自己也惨遭杀害,他的失败不言而喻。日本武士道精神崇尚武力和名誉,他的名誉在这一场战斗中荡然无存,这是他对世间的绝望,维护一名武士的荣誉是他编织自杀谎言的私心。
丈夫和强盗决斗
芥川龙之介是日本文豪太宰治的得意门生,他的作品《罗生门》对后世的影响极大,现在人们喜欢用“罗生门”一词来表达在一些事件中,当事人各执一词,分别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阐述事件,使事件本身变得扑朔迷离的现象,这个词的含义实际上来自于故事《竹林中》。芥川龙之介用这个故事向世人揭示了人性利己的一面,教会我们在看透人性后,依然敢于直面人性的阴暗面,依然热爱本就充满谎言和罪恶的真实世界。
真砂让强盗杀了丈夫
作为一名律师,经常会与不同的当事人打交道,通过当事人的描述了解案件事实。我们没办法亲临事件现场,当事人的描述是我们了解案件事实的的主要根据。芥川龙之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时候,应警惕当事人因参杂了主观情感因素而向我们描述与案件不相符的事实或刻意隐瞒部分案件事实,导致我们陷入判断错误。了解人性,才能更好的看懂人性背后的选择,在执业过程中进行自我保护。
文章的最后,给各位读者推荐几本私心认为能够提高我们法律素养、浸润我们法治思维的书吧:
No1.彼得·德里克恩《法的门前》
No2.乔治·奥威尔《1984》
No3.弗兰兹·卡夫卡《审判》
No.4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