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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们点赞,我身边的法官们! ( 中篇)

作者:胡志圭      来源:本站     浏览:

最近,河南省高院前副院长曹卫平一条喊冤的微博引发热议,据说这位前副院长因受贿被拘期间遭遇了刑讯逼供,欲提起刑事申诉控告并向律师界多位大咖们求助。事主法官的特殊身份及其曾身居要职的经历、其向律师大咖们求助的举动将法官与律师这两个群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众说纷芸,莫衷一是。而作为一名律师,今天我想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法官们点赞,是他们让我作为一名法律人深切地感受到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前行。为何会突发此感慨?是标新立异?还是哗众取宠?请各位看官先听我分享我最近办理的几个案例再作定论。

再谈一起行政诉讼

这是一起因工伤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我是原告代理人,被告是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一审法院是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先简单讲一下案情:我的当事人刘某在长沙三一大道一家公司从事行政工作,租住在长沙马王堆一小区。2016年的某个周六上午,刘某乘坐其丈夫汤某的小车一起回位于益阳桃江的婆家探亲,两天后的周一凌晨从益阳桃江老家开车出发,赶回长沙上班,不料在下高速后不久遭遇车祸,刘某作为乘客对此次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事发后我作为刘某的委托代理人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长沙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理由是刘某的老公汤某在出事后接受交警调查时称其周一凌晨从益阳桃江出发的目的地是去长沙马王堆(当时我的当事人刘某因脑部严重受伤处于昏迷状态,不能接受调查),据此认定刘某发生交通事故时行驶的路线为“从配偶父母居住地到经常居住地”,为“节假日探亲返程途中”而非“上班途中”,不予认定工伤。刘某不服,向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湖南省人社厅维持了长沙市社保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刘某仍不服,遂向原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长沙市人社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长沙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及湖南省人社厅作出的维持决定,并责令长沙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

因为被告为长沙市人社局和湖南省人社厅,胜诉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特别是其中的交通事故调查笔录、长沙市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湖南省人社厅的维持决定等重要文书,更是反复阅读,力求找到突破点。阅卷后,我撰写了长达五页纸、共计四千余字的行政起诉状,还精心准备了近四十页的证据材料,我的主要论点是:刘某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分,受伤的时间为周一早上的7:30分,如果不受伤,按照合理推算刘某正好可以在上班时间前赶到公司,刘某受伤时为合理时间;刘某受伤所在的路段为岳麓大道的雷高路桥上,虽然该路段位于从桃江出发往刘某的公司和从桃江出发往其居住地马王堆行车路线重合的位置,但是岳麓大道为刘某往返于其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居住地的必经路段,很显然为合理路线;因此刘某系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关于工伤的认定条件;长沙市人社局作出原行政行为时在证据的采信上偏听偏信,无视客观证据,仅凭一份主观的询问笔录就定案,明显证据不足;且故意人为的曲解法律,对《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作出违背立法本意的解释,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虽然我在撰写诉状时下足了功夫,但我的观点能不能被法庭采信,对此我还真是没有把握。我的当事人刘某才二十多岁,此次交通事故使其脑部严重受伤,治疗已使其家庭负债累累,自己更是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因此能否认定工伤对其而言非常重要。然而,对于这样的行政诉讼,我除了做好一个律师的本职工作外,别无他法。

该案一审开庭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原告席只有我和因脑部受伤连说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的当事人刘某,而被告席却一个桌子也挤不下,临时还从外面借了几条凳子过来才算是解决了座位的问题,到庭的有长沙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湖南省人社厅的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刘某所在公司(在本案中系第三人)的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等一大桌子人,显得热 闹非凡的样子。主审的是一个年轻的男法官,开庭时我才第一次见到他,在此之前我都只跟他的书记员进行工作联系,因此我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年轻的法官有着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耐心与谦逊:整个庭审过程中他都仔细的聆听我讲的每一句话,还不时叮嘱书记员进行记录;庭审完成后他还专门和我进行了讨论,整个过程他主要是认真倾听而很少发表自己的观点,他坦言:这个案子在开庭前他们行政庭就已经专门开会讨论过了,大家的意见有分岐。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期再开庭。

第二次开庭的时间选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一点半(长沙的机关单位实行朝九晚五的考勤制度以来,法官们下午一点就上班了,一点半开庭让我们这些习惯午休的律师们苦不堪言),不巧那天上午我在望城区法院开庭搞到很晚,两个法院之间的距离确实有点远,我连中饭都是在车上啃个面包喝杯牛奶解决的,但还是足足迟到了一刻钟。当我气喘吁吁跑进法庭时,所有人都到齐了,我硬着头皮做好了挨训的准备,却不料主审法官对我迟到的事只字不提,直接宣布开庭。这次开庭法官当庭宣判:撤销长沙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撤销湖南省人社厅作出的维持决定;责令长沙市人社局一个月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审判决后,被告长沙市人社局不服,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完胜。

因为该案除了开庭外我几乎只同书记员有工作交集,直至今日我还是不记得这个案子一审主审的法官姓啥名谁,只知道他是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行政庭的一名法官,长得还挺帅,有一口整齐的白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