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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高考舞弊——以诚为本 追梦未来

作者:裴一霖      来源:本站     浏览:

高考在即,然而每年考试总有极少数学生心怀侥幸,希望通过舞弊的方式获得更好的成绩。考试舞弊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严重损害了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下面分享一些在国家考试中关于舞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必须坚守法律法规,对高考舞弊行为零容忍。同时,广大考生和家长也应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各种舞弊行为,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

一、组织高考作弊案例

案例概述:

·时间:2023年高考前

·行为:不法分子通过QQ群等渠道向考生承诺将在高考期间传递答案,考生需将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并将题目传回。

·结果:相关犯罪团伙在考前被教育部及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快速侦办,成功避免了一次不公正的考试舞弊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6、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7、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案例警示:

此案例警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所谓的“高考答案”和“作弊工具”,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还会严重损害考生的利益和未来。

二、替考案例

案例概述:

·时间: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

·行为:两名“助考”中介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

·结果: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案例警示:替考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还会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的未来产生严重影响。广大考生和家长应自觉抵制替考行为,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和公正。

结语:

高考是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必须保持其公平性和公正性。任何试图破坏高考公平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每一步都需踏实前行。高考,作为人生的重要一关,更是需要我们以诚信为本,用实力说话。让我们携手共同抵制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捍卫高考的公平与公正。愿每一位学子都能以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在高考这场考验中展现出自己的最佳状态,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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