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老爷说法
你还以为夫妻财产约定离你很遥远?你还以为那只是富人的游戏?是不是每每涉及到这个问题你都只敢想而不敢说、不敢问?当今社会离婚率逐年递增,而男女双方在离婚时最容易引发纠纷的便是财产的归属问题,因此,夫妻财产约定绝对是这个不安社会里的一颗定心丸。尽管5.20刚过,老爷说法第三期还是让您了解一下“夫妻财产约定”这档事。
顾名思义,夫妻财产约定是指男女双方对二人财产的明细及归属做出的具体书面约定,这里的“财产”既包括男女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夫妻婚后二人共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无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所有的财产,只要男女双方有书面约定,均可改变财产所属的状态。当然,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就只能按法定了。下面,让我们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范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很多人特别是女性朋友对解释三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表示不满。现如今工资永远追不上房价上涨的步伐,大多数年轻人不得不靠父母出资来购买婚房,但是《婚姻法解释三》一出台,不少人认为自己没了保障,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即便是在子女婚后购买的,只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即是对子女一人的赠与,会被认定为是子女的个人财产。But,有约定从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有约定从约定,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只需要一份财产约定,即可为你省去所有的顾虑。下面,笔者就以问答的方式为你解开你对财产约定的各种疑问。
问
1、财产约定只能是婚前写吗?
答
不是。受一些电影电视剧的影响,大部分人听得比较多的都是《婚前协议》,因此对财产约定产生了误解,以为只能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二人财产进行约定,婚后便不能再对财产进行约定了。这种观念当然是错误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均可以对二人的财产进行约定,但该约定必须是书面的,不能只是口头协议而已。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管你已婚还是正准备结婚,现在约定都来得及。
问
2、财产约定由谁提出?
答
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亦可由一方的家长或亲属提出建议。双方如就财产约定咨询律师,律师一般会建议双方采取书面约定形式。
问
3、财产约定应该怎么写?
答
跟普通的协议一样,在协议中列明双方个人信息,列明各项财产的明细,再对各项财产的归属做出具体约定,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或聘请律师代书。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必须对财产归属约定明确,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在发生争议时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去处理。
问
4、协议是否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力?
答
不是。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经双方签字后即是一份有效的协议。如果需要仪式感,双方还可聘请律师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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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担心对财产进行协议约定将会影响夫妻感情,其实这个顾虑完全没有必要。财产约定事实上是对双方的共同信任。正因为当代社会夫妻关系的不稳定性大,离婚率高,人们对婚姻有了理性的思考,用财产约定来约束自己和对方,如同给婚姻买了保险,是时代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