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末大家关注度最高的电影想必就是由易烊千玺和周冬雨主演的《少年的你》了。片中,周冬雨饰演的陈念是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三学生,而易烊千玺饰演的小北则是一名小混混。原本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因为校园霸凌事件而意外牵扯在一起,从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笔者和朋友也去看了这部电影,但全程跳戏,槽点不断,因为法律漏洞不是一点多,讲真,律师特别是做刑案的律师真心不能看这类电影。导演,咱就不能请个刑辩律师把把关吗?下次有戏,找通程所刑事部,绝对友情价。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部剧里的法律问题吧。
PS:以下内容可能涉及剧透哦!
一、陈念在受到欺凌时能否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陈念在面临正在进行的欺凌行为时,对其进行反击具有防卫性质,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时,系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不一定发生在侵害者与被侵害者之间。如小北看到陈念正在被欺凌而“拔刀相助”,对暴力行为的实施者采取一定的防卫行为,也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二、陈念失手将魏莱推下楼梯致使其死亡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电影中陈念因受到魏莱的言语刺激,情绪失控而将魏莱推下楼梯,导致魏莱摔死。这个行为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电影中的情节来看,陈念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从案情来看,陈念还可能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再加上本案中被害人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又可以进一步从轻处罚。综合这些情节,电影的最后,陈念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三、小北顶包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电影中小北为了保护陈念,在魏莱死后帮助陈念掩埋尸体,还在魏莱的指甲中留下自己的皮肤组织,事后向侦查机关供述自己强奸并杀害了魏莱。并假装想要强奸另一个女同学和陈念,最后被抓获。
笔者认为,小北假装强奸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但小北帮助掩埋尸体并为陈念顶包的行为,应该分别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包庇罪。
四、魏莱的霸凌行为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1、魏莱在学校将陈念推下楼梯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陈念构成轻伤,魏莱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魏莱带人去陈念家门口拦截,并对陈念进行追逐、随意殴打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魏莱纠集人员在公共场所以暴力手段扒陈念的衣服,并拍摄裸照,强行剪掉陈念头发的行为,可能触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由于电影中的情节系聚众犯该罪,则根据我国刑法,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陈念的犯罪记录是否会被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根据该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对陈念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六、在现实中,陈念和小北可能在看守所见面吗?
电影中有一个情节让很多人都印象深刻,那就是郑易警官带陈念去看守所见小北了。那么在现实中,陈念和小北可能在看守所见面吗?根据影片情节我们知道,陈念和小北见面时,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除办案人员外,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所以,在这个时候,陈念和小北是不可能在看守所见面的。
七、在案件的讯问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讯问时没有法定代理人在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根据以上规定,电影中郑易警官在讯问小北时没有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询问陈念、魏莱等人时未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八、陈念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为什么还能当老师?
电影的最后,陈念成为了一名英语老师,很多观众产生了这样的疑惑:被判刑后还能取得教师资格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只有收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而陈念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刑罚,不属于故意犯罪,故其符合教师资格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