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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建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听证会,提案)

作者:彭震      来源:     浏览:

预付卡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逐渐被消费者接受,在相关行业尤其是服务行业相当盛行。但由于交易双方及法律层面等多方面原因,预付卡消费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我们尝试通过探讨预付卡消费的现状,寻求可行的解决之道。

第一部分    预付卡消费的现状

一、预付卡的概念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的凭证,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例如手机充值卡、加油卡及餐饮、娱乐、美容、理发行业的会员卡等,都属于预付卡。 预付卡的主要特征就是先付费再消费。

二、预付卡消费存在的问题

1.经营者因自身原因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预付卡;

2经营者口头承诺与实际优惠不一致,导致消费者盲目办理金额过大的预付卡,经营者收到款项后拒绝按约提供服务3经营者办卡时不与消费者签订办卡协议,不开具发票,办卡后随意增加诸如限制消费时限、消费金额和优惠力度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同时消费者维权却很难。

三、预付卡消费的立法        

针对预付卡消费,目前只有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实行资金存管制度。但这一办法针对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管理范围。针对立法上的缺陷,我们欣喜地看到,湖南省法制办、湖南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在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并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我们也由此受到启发,结合自己的执业经验,从律师的视角思考解决方案,提出立法建议。

第二部分    预付卡消费的立法建议

四、推行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拟定并推行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除一般合同所应包含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争议解决等条款外,还应具有以下条款。

  (一)明确凡是发行预付卡,均须使用工商机关提供的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二)明确有效期限,限制卡内余额。记名预付卡不存在有效期(即无期限),且卡内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少于3年,且卡内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三)经营者不得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其享有。

(四) 经营者应在提供的预付卡上尽可能详尽地标明使用的注意事项,提示消费风险。

(五)补卡。如预付卡发生遗失、损毁,消费者应及时向经营者申请补办,经营者应当在5日内完成补办事宜,消费者应缴纳补办手续费(最高不超过10元)。补办期间经营者应为消费者提供临时服务凭证。  

(六)退卡权问题。 1、“犹豫期”内退卡:本合同签订起7日内为“犹豫期”,在该期限内乙方有权无理由退卡,甲方应退还卡项内剩余金额,但同时有权扣除优惠部分及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2、使用期内(“犹豫期”除外)的退卡:在本卡项使用期限内(“犹豫期”外),非因经营者原因,如消费者提出退卡,经营者只需退还卡内剩余金额,并扣除消费者已享受的优惠价款。 3、使用期满的退卡:消费者可以继续使用本卡,但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优惠折扣,卡内余额同现金使用,不能办理退款。

(七)消费者的合同解除权。 1.经营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及价格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严重侵害到消费者利益的;  2.因出现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预付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经营场所、经营权转让、合并、分立,营业期届满、租赁期届满、经营亏损、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政府责令关闭、撤销等情形的;  3.因变更经营范围等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服务;  4.其他严重影响到消费者实现合同目的情形。        

 以上情形,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退还卡内剩余金额;若经营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及价格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严重侵害到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还可要求经营者支付剩余金额一定比例(不超过10%)的违约金;若经营者因出现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预付卡的情形的且故意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协商、退款义务的,消费者还可要求经营者支付剩余金额一定比例(不超过30%)的违约金。  

五、建立预付卡网上签约及备案管理系统       

(一)为了防止示范合同内容被篡改,工商部门应建立一个“预付卡网上签约及备案管理系统”,并规定预付卡消费的合同应在该系统里签署、备案,凡是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没有备案,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二)网上签约及备案程序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工商机关提供的预付卡消费合同范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经营者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合同;

3、统一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消费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三)“预付卡网上签约及备案管理系统”应设置准入门槛,如进入本系统的经营者,须合法持有营业执照、消防或卫生许可等其他备案所必需的证件或行政许可。

(四)为了确保以上措施能够实行,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应当积极宣传,让广大消费者知晓合同范本以及网签制度,以有效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    结语       

人民日报近日的社论指出:预付卡乱象背后存在的监管缺位,如果不下大力气消灭,有可能形成社会诚信的滑坡带。

 一方面,经营者应加强守法诚信的自觉意识,主动守法;消费者应加强权利意识,主动了解相关规定,有意识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相信预付卡的经营行为一定能得到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权益更能达到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