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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理律师成功代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纠纷

作者:李理      来源:     浏览:

1、朱某某诉湖南省商务厅行政许可案

湖南省商务厅经过合法审核决定湖南道县甘子园加油点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第三人周某某,作出湘油零售证书第1005012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行政许可。朱某某认为该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便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理律师接受湖南省商务厅的委托,参加了本案的审理。本案经过一审、二审,二审裁定终于采纳了李理律师的观点,认为朱某某对涉诉行政许可行为不具有原告的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裁定撤销原判,驳回朱某某的起诉。

2、叶某某诉湖南省商务厅行政确认案

湖南省商务厅经过合法审核同意第三人乌某某建立湖南道县岑江渡加油点,作出同意第三人乌某某申报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的行政确认行为。叶某某认为该行政确认行为违法,便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理律师接受湖南省商务厅的委托,参加了本案的审理。本案经过一审、二审,二审裁定采纳了李理律师的观点,认为叶某某对涉诉行政确认行为不具有原告的行政诉讼主体资格,驳回叶某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