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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理副主任当选为雨花区人大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在刚刚结束的长沙市雨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所李理副主任当选为长沙市雨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

法制专门委员会是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的两个专门委员会之一,另一个是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

李理律师是我所副主任、公司与金融部部长、合伙人。现任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湖南省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李理律师致力于金融证券、资产证券化、银行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基金、企业并购、债务重组、公司治理、股东权益、土地一级开发等领域。

李理律师曾担任长沙市雨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期间,李理律师恪守人民代表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理念,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尤为关注民生,敢于发表意见,四年来,提出书面建议9件,覆盖雨花区域内交通客运、城市管理、民生福祉、法制建设等方面,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本次换届选举活动中,李理律师当选为雨花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并当选为雨花区第五届人大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李理律师会更加牢记自己的职责,时刻不忘人民的嘱托,时刻不忘肩负的责任,努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一:关于治理长沙市雨花区部分地段交通问题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长沙市人口急剧增长,交通工具数量和种类也不断增多,城市内的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给城市建设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长沙市雨花区处在湖南经济新的“增长极”—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的中心地带,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是湖南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的核心之区,也是湖南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阵地。因此,雨花区交通问题的治疗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促进我区的交通建设,特提出本建议。

二、建议涉及到的问题

经过大众调研和实地考察体验,建议人发现我区部分路段的交通存在以下问题:

1、长沙市侯家塘劳动路与芙蓉路交汇处东侧的人行斑马线设置在车辆停止线之后,行人通过该斑马线时需要从车流中穿过,且车辆通过时并未主动停车让行,导致该路段安全事故频发,行人过马路十分不便。尤其是附近枫树山小学、雅礼中学、十五中,学生众多,上学放学途中安全隐患较大。类似的情况还有湘府东路从万家丽路至京珠高速路段的道路两旁未设置人行道或地下通道,不便于行人过马路。

2、长沙市芙蓉路侯家塘路段南往北掉头处设置不合理,目前此处掉头口位于侯家塘立交桥桥底,且只能由北往南的车辆在此掉头,而由南往北的车辆需向北行驶大约200米下地下通道,沿着贺龙体育馆地下部分直至绕行建行芙蓉路支行出口上芙蓉路或者沿田汉大剧院上劳动路。类似的情况还有体院路路口左转上湘府东路至京珠高速路段未设置掉头路口,最近的掉头口位于3公里以外的花侯路口,导致目前该路段逆行现象严重。

3、桃花塅路段往韶山路方向通行需逆行行驶至时代阳光大道后掉头。桃花塅路位于长沙市汽车南站旁,该路段拥有多家物流企业,大型车辆较多,目前欲从该路段往西行驶至韶山路则必须逆行一段至时代阳光大道,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洞井路北起湘府路、南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被红星大市场长期占据,原本应正常行驶的路面被各种车辆、摊贩挤压,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致使其他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同时,万家丽路地铁正在修建中,湘府路快速化改造也即将动工,将会使得周边道路压力越来越大。

三、具体方案

1、应当在雨花区内实行严格的交通措施。对于在本辖区内停车占用斑马线的车辆一律实行顶格的交通行政处罚。

在长沙市侯家塘劳动路与芙蓉路交汇处东侧的人行斑马线处安装摄像头,对于该处未主动停车避让行人的车辆进行顶格处罚。车辆等候红灯时,不能占用斑马线,一旦占用即拍摄进行顶格处罚。这样才能保证行人的通行权以及生命安全。或者取消该处的斑马线,行人统一由侯家塘十字路口中心的斑马线通行。另外,在湘府东路从万家丽路至京珠高速路段的道路两旁设立人行道或地下通道供路人通行。

2、将侯家塘立交桥桥底的掉头口由北往南单向掉头改为双向掉头。目前侯家塘立交桥桥底掉头口是由北往南单向掉头以及人行斑马线组成,因掉头区域狭小而不方便设置从南往北掉头。可以考虑在紧挨该处掉头口桥底停车场北端腾出一个车道的区域,供车辆从南往北掉头使用。另外,在体院路南端路口至京珠高速段之间增设掉头口。

3、将桃花塅路行驶至时代阳光大道的道路拓宽并变更为双向通车,同时增设红绿灯、人行斑马线等设施。

4、责令红星大市场将洞井路湘府路以南所占据的道路交还,对市场乱停乱放的车辆予以清理,确保路段正常通行。同时交警部门对于该处道路车辆的通行以及停放情况进行从严从重管理。

以上建议,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建议人: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代表李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二:关于规范地铁建设、降低对居民生活影响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随着长沙市城市建设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道路运输的建设发展明显滞后于长沙城市的发展,尤其是近十几年私家车数量的激增,更是加剧了城市交通的矛盾。面对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被誉为“绿色交通”的地铁,具有运输量大、快速便捷等优势成为提升城市交通状况的首要选择。

根据“长沙地铁”公布信息显示,长沙地铁线网方案由12条线路组成,总规模456公里。其中1-6号线为骨干线路,7-12号线为补充线路,其中1-10号线为市区线,市域快线分别为11号线和12号线。依据线网规划,国家发改委先后于2009年和2012年审批通过长沙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5年以及2012-2018年两轮建设规划,同意建设1、2、3、4、5 号线,2号线西延一期等6条线路。2016年,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已进入前期报批阶段,从2016-2022年,又将新建2条新线,5条延长线。至此,轨道交通线网与三轮建设规划基本成型,长沙轨道交通整体布局、时序推进、节点建设的蓝图初步绘就。

从长沙城市建设地铁的规划来看,其地铁建设呈现出周期长、工程量大的特点。地铁施工过程中,对于周边的居民生活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例如:交通堵塞情况严重,施工过程中尘土飞扬以及长期噪音影响。雨花区作为长沙市内的重要辖区,如何规范地铁建设施工行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地铁施工任务,还需要雨花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地铁建设行为予以重视,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最大限度上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二、建议内容

在修建地铁的过程中,雨花区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地铁工程建设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情况的管理,减少对公共环境以及施工区域居民的影响,缓解交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出行幸福感。

三、具体方案

1、加强交通管理,疏导交通堵塞。

地铁施工期间,对于长沙交通会造成很大影响,公交车改线行驶,人们出行不便,部分路段的交通拥堵现象也愈加严重。为了缓解交通堵塞情况,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街道的管理,对于街道摊贩随意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为众多车辆出行塑造一个良好的路面环境。此外,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管理,尤其是增加对十字路口的人行道通行的管理,降低行人过马路的随意性,以便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能顺利通行。交警部门可以在交通拥堵地段设立专门的岗亭,用于应急处理交通事故的情况;对于违反交通规则、非法占道停车的行为进行及时管理,从而达到疏导交通的效果。在修建地铁的路段,相关部门要规范施工围挡行为,降低施工的消极影响,尽量缩小施工作业面积,缩短施工周期,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改善施工环境,做好防尘降噪。

地铁建设是一项浩大的建设工程,这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提升和改善整体交通水平最佳选择。但是,在修建地铁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施工垃圾以及城市噪音。那么,提前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加大对雨花区地铁建设施工的环卫管理监督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可以组织专业的环卫监察队伍,在有步骤、有重点的对施工环境进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加强对环境质量的检测,及时公布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施工噪音以及施工产生的灰尘也破坏着居住环境。施工中提高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应当严禁施工单位在中午及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的建筑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中产生的噪音进行检测和治理,及时对各种噪音隐患进行排查。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地段进行洒水降尘,配备足够的洒水设备并设专人进行洒水工作,及时清理浮土。尽量使街面上保持一个比较整洁干净的环境,防止在大风大雨时节,路面泥泞不堪。

3、强化信息公开,取得群众信赖。

地铁线路通过的地方多是商业、单位、居住区集中的区域,施工围挡使得部分商场、单位不得不封闭或绕道通行,影响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居民的出行意愿也随之改变。同时,施工扬尘、噪音的增加、无障碍通道的不连续,使得出行环境变差。此外,为了适应地铁施工这一特殊阶段的出行要求,居民的出行结构、出行方式也随之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都会给居民生活的不便。政府应当在开始地铁建设之前以及建设过程中,将相关修建地铁信息予以公开。相关地铁信息包括施工项目名称、内容、范围、时间等。这样周边群众可以合理安排计划自己的出行,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地铁修建信息传播,增加与群众特别是雨花区地铁修建区域的居民的互动沟通,及时获得居民信息的反馈,充分提高居民对地铁修建的关注度以及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简化人民群众反映信息的程序,可以利用网站、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的心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群众的困难,在取得人民群众信赖的同时推动地铁修建工作更好更快的进行。

以上建议,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提案人: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代表李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三:关于第三次完善长沙火车南站站内及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截至今日,根据我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的规划,我国高铁 “四纵四横” 客运专线建设已初步成型,长沙火车南站正好位于京港和沪昆高铁的交会点,“黄金十字”的地理位置使得长沙火车南站成为中南地区最重要的区域性铁路客运中心。根据我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高铁最新规划,将在原“四纵四横”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八纵八横”的高速铁路主通道,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届时,长沙火车南站的重要性将进一步突出。据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统计,长沙火车南站在2016年国庆“黄金周”迎来运营以来史上最高的旅客出行高峰, 10月1日到7日,到发客流总量为14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3%,日均21万人次。

长沙火车南站处于我国高铁网络“黄金十字”位置,地理位置重要、区位优势明显,每日接送客流量巨大,随着我国普通民众逐步习惯选择高铁出行,长沙火车南站已经成为我省面对回乡及外来民众的“第一窗口”,长沙火车南站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质量的提高,将极大地关系到我省的公共形象。为了促进我区及我省的便民工程和形象工程建设,特提出本建议。

二、建议内容

经过大众调研和实地考察体验,本建议主要从车站内人性化设施的改善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时间等方面提出。

三、具体方案

1、加强车站卫生间的清洁并提供免费卫生纸。

人们常说,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物质文明看厨房,精神文明看厕所,厕所虽小,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重要的文明窗口。去年国家旅游局局长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也表示我国要进行一场厕所变革,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近年来,我国的政府机关单位对厕所文明的建设也越来越重视,卫生间大多开始提供免费卫生纸。随着高铁建设的快速发展,交通越来越便利,来长沙旅游的游客正在逐年增加,长沙火车南站作为长沙重要的对外窗口,应当更加重视包括厕所文明在内的文明建设工作。目前,长沙火车南站的卫生间清洁工作尚需要提升、有待加强,卫生间尚未提供卫生纸,这给旅客造成不便,并且降低了车站的形象。因此,建议加强卫生间的清洁并提供免费卫生纸。

2、增加火车南站到达层(地铁站出口)至出发层、地下停车场至到达层的直升电梯。

依据现代公共场所设计规范及残疾人保障条例,同时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公共场所需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或直升电梯。目前长沙火车南站连接1楼到达层与2楼出发层只有楼梯与手扶电梯,并没有直升电梯(例如:坐地铁到达火车南站地铁站的残疾人无法到达出发层)。连接地下停车场与1楼到达层的只有楼梯,没有直升电梯(例如接残疾人出站的,无法直接通到停车场)。1楼出站口至2楼出发层虽有直升电梯,但该电梯为员工电梯,直接通往候车大厅,并不对外开放,仅供内部员工使用。对于残障人士极为不方便。长沙火车南站在上述方面有所欠缺,建议增加。

3、增加最晚运营时间与列车最晚到点时间相匹配的公交车次,并合理延长地铁2号线运营时间。

(1)长沙火车南站普通列车最晚到点时间为23时48分(G8892广州南至长沙南),21时00分后到站的列车共有33趟车次,22时00分后到站的列车有22趟车次,23时00分后到站的列车有8趟车次。23时50分后临客车次有5趟。

(2)长沙火车南站公交车最晚运营时间为00时20分(124路,长沙火车南站至柑子园;135路,长沙火车南站到长沙火车站),21时00分后运营公交车共有5条线路[ 135路(长沙火车南站至长沙火车站)最晚发车时间为00时20分,159路(长沙火车南站至湖湘艺术品市场)最晚发车时间为22时00分,208路(长沙火车南站至三汊矶大桥)最晚发车时间为22时00分,8路(长沙火车南站至长郡中学)最晚发车时间为24时00分,124路(长沙火车南站至柑子园)最晚发车时间为00时20分]。

(3)长沙火车南站地铁线路(2号线)最晚运营时间为23时03分。

综上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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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00分后长沙火车南站有33趟列车到站,此时虽有5条公交线路运营,但该五条线路都不到河西;23时03分地铁2号线停止运营后,除乘坐出租车外将不再有公共交通工具通往河西。因此,建议增加最晚运营时间与列车最晚到点时间(23时48分)相匹配的至河西的公交运营线路。同时,因地铁极大方便人们的出行,建议连接长沙火车南站的地铁2号线延长运营时间,为旅客进城提供方便。另外,在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车站增开临时客运列车时,建议同时延长部分线路的公交车运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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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建议,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建议人: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代表李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四:关于切实保障雨花区人大代表对法院监督权利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享有的特定的权利。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等权利。

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人民法院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人大监督体现人民主权,其对审判的监督是我国审判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在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加强地方立法,依法监督司法,认真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依法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对提高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先后两次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离不开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有效监督,保证和维护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权、知情权是维护选区居民的合法权利的重要保障。

二、建议内容

在保障司法独立的基础上,加强雨花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与监督,保证公正司法。

三、具体方案

1、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根据以上规定,人民法院应保障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知情以及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等权利。目前,尚存在人大代表持代表证不能出入人民法院办公区域的情况。因此,建议人民法院依法保证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

2、提高思想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可以采取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的方式,配备专门人员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络,变被动联络为主动联络、变单一联络为多样联络,从而使人大代表更能了解法院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行为,增加对法院的监督的同时,保证司法公正。人民法院要组织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联系、理解与沟通。以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为例,该院每年就重点工作的安排、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将法院的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工作改革情况、开展“清积”等专项执行的情况介绍给代表,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代表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登门走访、赠送有关材料等形式,主动征求和搜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及时进行反馈。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提供方便,事先积极邀请,并专设人大代表旁听席,较好地实现了人大与法院的良性互动。

以上建议,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提案人: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代表李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五:关于推进雨花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

一、建议缘由

长沙市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在调研中强调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理念和标准,抓好主干道品质提升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负山水不负民,从而展示省会长沙的新风采。长沙将以国家中心城市的理念和标准,规划、建设好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绿色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大都市,以此彰显省会城市的担当和作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部门注重提高人民的住宅水平,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是体现一个城市担当和作为的重要衡量标准。

由于过去的经济水平和技术的限制,长沙大多数的多层住宅以及老旧建筑都没有安装电梯。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加上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区给老年人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在目前的实践中,已有一些城市成功完成对老旧建筑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改造工作,例如:广州、南京、上海等城市。这些城市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层面上予以规范与引导,对既有住宅增加电梯的行为出具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极具意义的事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望雨花区人民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进行,切实解决多层居民住宅中的出行问题,从而达到便利人民生活的效果,进而增强政府履职的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建议内容

在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市雨花区的实际情况对既有多层住宅区,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情况下,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证安全”的原则,对既有多层住宅进行加装电梯。

三、具体方案

1、统筹规划,依法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组织促进既有多层住宅区进行加装电梯的工作过程中不仅要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还要取得拟进行加装电梯住址区内该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对既有多层住宅区加装电梯过程中,在遵守既有法律规定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需对加装电梯的具体步骤,对应的审批程序予以明确规定。这样有利于规范加装电梯行为,促使其合法有序的进行。政府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商制定出相应的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以制度规范行为。

2、友好协商,借助业主力量推进工作。

对既有多层住宅区加装电梯涉及业主共有面积的规划建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加装电梯前,首先应当对拟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区进行业主意愿调查,在进行充分的民意调查后,充分统计各位反对者的意见并就其担忧的事情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其次,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筹集、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以相互体谅的心态促成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最后,通过既有多层住宅区的业主进行投票决定。在取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可能影响相邻住宅日照、通风、通行等权益的,应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加装电梯虽然对低层业主的作用不是很大,但这确实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有利于整栋既有建筑的增值,提高出租适用率。

3、整合资源,按照建设程序协调工作。

对既有多层住宅区加装电梯过程时,建设单位应持加装电梯设计施工图和总平面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房屋检测鉴定报告、挡日照报告、业主协议、加装电梯服务单位全部业主名册(需经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签章确认)等材料到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相应规定、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在加装电梯的住宅和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企业后,应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电梯安装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装法》相关规定办理施工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建设单位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安装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到规划、建设、特种设备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产权归该单元出资业主共有。规划、建设、房产等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确保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实施。

以上建议,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提案人:长沙市雨花区人大代表李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