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浙江名牌永高塑业“公元”牌产品质量纠纷问题,经省内2家电视台和一家报社报道后,在同行业内引起很大的反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公元”牌给、排水管的销量已明显下降,宋传毅律师接受“永高塑业”的委托后,搜集大量的证据,调查走访了业内行家人士,了解了塑胶管业材质性能、安装、使用以及注意事项等问题。开庭前夕“永高塑业”派总工程师徐××从上海来长沙希望与原告方调解作出赔偿,经宋传毅律师依法、依据、依理的说服,“永高塑业”放弃了调解的愿望,法庭上宋传毅律师依法为“永高塑业”进行了代理,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传毅律师依法维护了“永高塑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该公司“公元”牌的知名度,保证了“公元”牌产品在长沙湖南的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