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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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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肖晗
职位:律师
邮箱:xiaohanlawyer@126.com
电话:15874853989
传真:0731-85384397
个人网站: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刑事事务部部长,新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中共党员,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通程所党支部委员。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湘潭大学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获湖南省“刑事专业律师”认证。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行业美誉度,执业第一年被事务所评为“优秀青年律师”,之后连续两年被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2018年获评雨花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2019年被湖南省律协评为“青年律师业务能手”。具备较好的思辨能力,谙熟辩护技巧,于2017年11月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聘为“第二届湖南省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论辩赛”律师代表队教练。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多次参加北京大学法学院研修班学习,对公司、金融犯罪、刑民交叉类案件、网络犯罪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并有独到见解。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辩护经历。曾协办众多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办理大量“专案”、“部督”案件、“省厅督办”案件、重大系列案件等疑难、重大、复杂案件。执业以来参与、承办刑事案件近百件,其中大量案件当事人获取保候审、不起诉、判处缓刑或减轻处罚。其中,李某贩卖毒品罪一案,检察院指控贩毒数量达10公斤,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经辩护一审认定贩卖毒品数量335克,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 7 年;付某某抢劫罪一案,按原指控可能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辩护检察院改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一审仅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20年,成立新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并任首席研究员,带领团队深入研究网络犯罪案件,并取得较好成果。

肖晗律师坚定不移地走刑辩专业化道路,认真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不负当事人的托付和信任。

联系电话:158-7485-3989



经 典 案 例 目 录

【网络、经济、知识产权犯罪】

▲因涉大案被牵连,律师力争不起诉——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营不当涉犯罪,争取缓刑得自由——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全案不起诉,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刘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力辩罪名争定性,终获轻判早归家——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游戏私服属侵权,律师辩护获缓刑——潘某侵犯著作权案

▲胞弟救姊情意重,无力退赔力争轻刑——周某某挪用资金案

▲巨额诈骗数额大减,减轻判决家属满意——莫某某诈骗案

▲诉辩交易定性让步,数额特大获判缓刑——李某开设赌场案

▲跨省抓捕声势大,极力争取获判缓——汪某开设赌场案

▲跨省投案求真相,证据不足撤案由——刘某涉嫌网络诈骗案

▲部督案件受牵连,较真证据获撤案——李某某涉嫌网络诈骗罪案

▲争取保、改定性,新型犯罪争辩有力——傅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案

【传统暴力、财产犯罪】

▲田间小事引冲突,陈年命案发重审——唐某某故意伤害案

▲被控抢劫丢工作,改变定性早归家——付某某抢劫案

▲交友不慎入歧途,律师力争不起诉——苏某某盗窃案

▲盗窃豪车恐重判,证据辩护获轻刑——刘某盗窃案

▲一时冲动酿祸事,争取谅解量轻刑——尹某某强奸案

▲感情纠纷引争议,争取酌定不起诉——童某寻衅滋事案

【毒品犯罪】

▲体内藏毒险丧命,细节辩护保有期——肖某运输毒品案

▲丈夫指使送毒品,认定从犯获轻刑——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职务犯罪】

▲盲从领导定共犯,争取保外享晚年——高某某贪污案

▲按揭房屋定未遂,轻判刑退案款——叶某某受贿案

【涉黑犯罪】

▲四罪改三罪,数罪获刑二年半——丁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