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擅长办理民事、经济案件,对公司制度设计、对外谈判、合同、投融资法律事务、财务等与公司运作有关的法律事务非常熟悉和熟练,对合同法、公司法等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有着准确的把握和独到的理解。
工作经历
彭开文律师,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彭开文律师曾长期在国有企业从事管理和财务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和财务经验。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逾十年,先后担任过中外合资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波士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天马广告公司、长沙万婴幼儿园、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实践经验,并多次受到客户的好评。
彭开文律师从是律师工作以来,承办过各种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2005年曾成功办理了湖南省首例股东知情权案件,该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法院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收录为典型案例,并被红网等多家网站及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多家报纸媒体广泛报道,在办理该案时所阐述的一些原则和观点,后来被2006年修改后的公司法所吸纳和确认。2008年还成功办理了一起股东会议效力确认案件。
彭开文律师无论是办理具体案件或者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均认真负责,讲求工作效率,讲求办案质量,始终如一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