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李磊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获湖南师范大学特等综合奖学金。现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专职律师,法学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逻辑思维严谨。
业务领域:1、主攻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帮信案、掩隐案、诈骗案、开设赌场案、猥亵儿童案、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组织淫秽表演案、妨害公务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刑事辩护经验;
2、担任多家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企业法律咨询、合同拟定、审核、修改等法律服务;
3、擅长合同纠纷,曾经代理的艺人演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接受艺人委托后,争取到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改判结果。
典型案例:文某某诈骗案——二审改判帮信罪,当事人赠送锦旗;
姚某某诈骗案——电信诈骗金额20余万,在某检不认罪认罚,最终某法按照最低刑期判处;
李某某掩隐案——涉诈金额20余万,某检说认罪认罚量刑3年,不认则4年以上4年6个月以下,最终顶住压力不认罪认罚,最终某法判处1年2个月,当事人赠送锦旗;
肖某某帮信案——流水百万,涉诈25万,最终不起诉处理,当事人赠送锦旗;
阙某某组织淫秽表演案——建议量刑之初为实刑,经过努力一审判处适用缓刑;
刘某某妨害公务案——法院未采纳检察院的建议量刑,最终从轻判处;
罗某某帮信案——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某检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史某某掩隐案——共同犯罪中,虽为主犯但获得缓刑的判决;
李某某猥亵儿童、强奸案——某检指控多次猥亵、多次强奸,最终仅认定单次;
彭某某开设赌场案——某地级市地区的负责人,最终判处缓刑;
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某市检不捕不诉;
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一案——法定刑起点量刑;
殷某某合同诈骗案——数额砍掉大半,最终获得缓刑的判决;
宁某某贩卖毒品案——次数砍掉一半,刑期大幅降低;
陈某某抢劫案——剔除部分金额,法定刑起点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