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潘志勇律师法商风险管理团队接受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强集团)的委托,为五强集团中期票据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双方于 2014年2月8日就此合作项目正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五强集团创立于1994年,是一家股份制特大型企业集团,业务涉及轻金属、基本建设、新材料、软件、现代物流、酒店物业等产业。集团自成立以来,已经成长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湖南省百强企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长沙市工业二十强企业,总资产逾90亿元,销售收入逾100亿元。集团产业主要分布在五强科技园、晟通工业园、创元工业园三大园区,总占地面积5000余亩。
潘志勇律师法商风险管理团队本次拟为五强集团发行额度为5亿元,期限为3年期中期票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对发行主体、发行程序、发行文件的合法性以及重大法律事项和潜在法律风险的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本项法律服务系通程所首次与五强集团在发行中期票据非诉业务方面的合作,为今后通程所与五强集团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外,本项法律服务也是通程所投融资、证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拓宽了通程所在民营企业非诉领域的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