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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所潘志勇、曹博律师获“湖南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2012年10月26日上午,湖南省企业法律顾问表彰暨协会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各州市协会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潘志勇、曹博律师被评选为“湖南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并出席表彰会。
会上,湖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余柏青会长向五家获得“湖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先进单位”及二十位获得“湖南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的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充分肯定了湖南省法律顾问工作者为湖南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丰硕成果。来自湖南省大中型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就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交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省经信委的正确领导以及省法律顾问协会、全省企业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之下,我省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企业法律顾问,他们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恪尽职守,认真履责,在企业建章立制、合同管理、投资合作、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他们为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我省越来越多的企业他们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都在不断增强,大部分规模企业都十分重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他们单列法律职能部门,提升法律部门的地位;增加机构编制,增强法律顾问力量;配备、招聘专业的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他们积极探索法律风险防控手段,规范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初步形成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体系。
                                                                                                                  (编辑:李理)
 
前排(左二)为本所潘志勇律师
 
前排(左二)为本所曹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