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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暴力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通程所王博律师受邀开展普法宣讲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我国频繁发生,涉及学生人数逐年上升。这些事件不仅给受害者造成了身心伤害,还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不良影响。2024年7月10日,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博律师接受洋湖街道白鹭府社区的邀请,以“拒绝校园暴力”为主题进行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旨在提高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增强家长和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早在1991年即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随着社会形势的改变经历多次修改,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并逐渐完善了相应措施。而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及其周边环境中,学生之间以殴打、辱骂、威胁等方式实施的恶意行为,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导致受害者心理创伤、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分析校园暴力现象,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1. 施暴者往往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和冲动性,容易受到情绪波动的影响;

2. 受害者往往性格内向、胆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 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

4. 部分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足,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家庭保护:家长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预防孩子遭受校园暴力。

2. 学校保护: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暴力行为。

3. 社会保护: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加强对校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4. 网络保护: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遭受网络暴力。

在互动问答环节,社区居民积极提问,王博律师耐心解答。针对家长提出的如何教育孩子防范校园暴力的问题,王博律师建议,家长应当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教育孩子懂得尊重他人、自律自省,遇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针对学生提出的不敢报警、害怕报复等问题,王博律师表示,我国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受害者勇敢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王博律师还提醒社区居民,发现校园暴力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维护社区和谐安宁。普法宣讲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让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大家拒绝校园暴力的意识。相信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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