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我所副主任李梦琳律师受邀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参加新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用问题研讨会。检察长谭剑辉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主要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具体运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侦查工作、审查起诉工作的影响,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及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李梦琳律师就如何界定非法方法、非法证据,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公诉机关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言献策。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雨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储硕,公诉科长黄洪,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洪堡学者” 杨开湘,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飞跃,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善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