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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授牌

作者:周弋恒      来源:本站     浏览:

2022年1月21日,湘潭大学—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授牌仪式暨基地年度工作会议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举行。湘潭大学副校长喻祖国、研究生院院长刘金刚、副院长穆远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副主任吴鹏、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科科长刘孟秋,基地建设方案评审论证专家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胜、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员、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李志雄、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谭九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永红,法学院院长欧爱民、副院长吴勇、黄明儒教授、李蓉教授、胡宇清教授、王振华博士,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力波,执行主任谢广军,监事长万传洪,副主任李理、肖晗,合伙人季思律师、陈明胜律师,周弋恒律师、陈金磊律师出席授牌仪式。




在授牌仪式上,首先由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致欢迎辞。欧院长表示,湘潭大学和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直接促成了此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新合作模式,基地的建立是对以往双方合作的总结与肯定,希望在未来的合作中能加强对培养基地的品牌打造,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经验。



欧爱民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刘金刚强调,湘潭大学和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要坚持产教融合,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不断提高基地培养质量,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将在合作环节全力支持,共同打造优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校所双方合作共赢。



刘金刚


基地执行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介绍了基地的培育模式和发展规划,并表示,湘潭大学法学院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以往的合作长达十余年,主要领域集中在刑事法务和知识产权法务方面,在长期的合作中,双方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此次合作是双方探索的新合作模式,希望双方能够深化合作、互促发展。



黄明儒


基地合作单位负责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力波表示,通程律师事务所将全力与湘潭大学联合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探索多种教学科研与法学实践优势互补的方式,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形成优质资源共享的产教融合育人联盟。



兰力波


会上,湘潭大学副校长喻祖国与法学院院长欧爱民共同为基地合作单位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授牌。我所兰力波、谢广军、潘志勇、万传洪、李理、张国彬、肖晗、齐雅蕾、季思、陈明胜等十位律师被聘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导师,欧爱民院长为到场的实务导师颁发聘书。



授牌



兰力波



谢广军



万传洪



李理



肖晗



季思



陈明胜


授牌仪式结束后,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主持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22年建设方案论证研讨会,探讨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22年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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