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并新增了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立法修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修改专家论证会,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及法律实务专家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研讨,其中,我所副主任李理律师作为专家学者应邀参会。
会议中,李理律师从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出发,在完善再生育子女的适用情形、加强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的立法保障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同时,结合《民法典》及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科学准确地适用民事主体的法律表述、概括简化条文以增强立法可操作性等多条建议,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将有利于推动我省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此次,李理律师提出的修改建议是其多年来参与立法工作所积累的实务经验反馈,也是时刻关注民生时事,立足实践,对保障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所感所想,其希望提出的立法建议能够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有所裨益,为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优化和落实尽一份绵薄之力。
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专家论证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