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3月8日,我所律师李梦琳、胡爱琼作为律师代表应邀随湖南大学访学团赴马来西亚考察交流。访学团分别对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法学院、马来西亚最高人民法院、华人中学等单位进行了访问考察,受到了访问考察各单位的热情接待。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法学院以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了访学团,双方就马来西亚和我国的法律制度、律师制度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沟通。在马来西来最高人民法院访问考察时,该院不仅通过图文方式详细介绍了该国的基本诉讼制度、历史发展沿革,还带访学团参观了办公大楼、图书馆、庭审现场,双方还就两国的诉讼审判实务、法官任命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友好坦诚的交流和探讨。期间,访学团还参观了当地的伊斯兰教堂、王宫、博物馆、森林研究所以及当地的民情风俗景点,加深了对马来西亚人文风情的了解。此次访学,增进了两国法学界的交流,对促进和加强两国在法学领域的合作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
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法学院
马来西亚最高人民法院
马来西亚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