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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所创始合伙人潘志勇律师受邀参加中小微企业座谈会

作者:谭维      来源:本站     浏览:

9月17日,湖南省高院和湖南省工商联召开了中小微企业座谈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职能,增强民营企业信心,营造公平正义的民企营商环境,护航非公经济发展。

本次座谈会由湖南省高院副院长杨翔主持。湖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等领导及13位企业家出席座谈会并发言。




我所创始合伙人潘志勇律师,作为本届省政协工商界别的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应邀出席了本次座谈会。会上,潘志勇律师对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通过破产保护制度服务民营企业,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此后,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在省高院的统筹指引下,迅速在部分地、市中院如娄底、怀化、永州进行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的试点,条件成熟全省推广;第二,省高院及全省各中级法院顺应民营中小企业破产保护的需要,统筹规划、有序扩大破产管理人从业服务机构、试点增加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建立;第三,请求省工商联的领导进一步关注并指导湖南省并购重组商会的筹建工作,形成共识充分发挥湖南省并购重组商会对接全联并购公会,省外并购重组投资资源,服务省内民营企业的作用。

潘志勇律师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人员的热烈反响,田立文院长表示将认真梳理各位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加强落实。




随后,陈潇提出几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巩固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努力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变局中开创商会调解工作的新局,商会开展调解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地落细落实。三是进一步拓展完善工作合作机制,在审理舆论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关乎企业存亡的重大案件时,建议法院及时通报当地工商联,视情邀请工商联参与调解。四是针对民营企业中纠纷和案件多发领域,省高院、省工商联共同组成调研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治理建议。





最后,田立文强调,全省法院系统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肩负起对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的重大责任。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形成全方位保护中小微企业的工作格局。三是依法慎重慎用财产强制措施。四是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法院将把服务保障企业市场主体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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