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刑事部网络犯罪案件捷报频传,4月、5月、6月均有案件取得较好辩护效果。4月,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被取保候审;5月,李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6月,傅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取保候审。
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系由江西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涉案金额70余亿元。该案原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后经辩护人辩护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李某于2020年4月26日被取保候审。该案涉案人员共10名,仅3人取保候审。
李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一案,系公安部督办的专项案件,公安机关出动百余名警力赴六省十地抓获嫌疑人七十余名。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火速前往四川会见并及时提出不批捕的法律意见,当事人在委托后两日即获取保候审。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我所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多份法律意见,认为本案认定李某某构成诈骗罪的定性错误,其行为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但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具有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而提供帮助的主观故意,应对其以证据不足不起诉。2020年5月10日,经检察机关通知,侦查机关已将该案件撤回。
傅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案,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往江苏会见当事人,并多次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在了解了本案情况及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实施的行为后,认为其行为不应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而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请求检察院将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由于疫情,取保事宜受到影响。疫情缓解后,辩护人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收到该申请后高度重视,就审查事项进行研究后,于2020年6月9日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6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傅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我所刑事部新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自2020年4月成立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和转化到案件办理中。截止目前,该中心已发表新型网络犯罪系列文章5篇,完成内训2次,举行主题沙龙1次。此次3个网络犯罪案件均取得较好辩护效果,体现了研究中心在指导和促进律师办理该类案件中所发挥的积极效果和重要作用。今后,刑事部将继续以新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为平台和依托,增强和提升部门律师办理该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