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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所潘志勇律师团队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作者:杨亚利      来源:本站     浏览:

2019年4月26日,由我所潘志勇律师团队担任管理人的湖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成功召开。本次会议是娄底市第一次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的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也是湖南省首次债权人数超过2000人的网络债权人会议。据统计,共有2532名债权人采取网络签到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参会率达87.5%,远高于现场会议的参会比例。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了娄底市政府及法院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赏。

东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东方公司破产重整案是娄底市对于刑事及民事案件同步推进的第一次实践。2018 年 4 月 24日,娄底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东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谢月良等人立案侦查;中共娄底市委政法委决定将东方公司的刑事案件和破产案件同步审理。此次破产重整案件属于涉众型案件,债权人数量近3000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普通债权,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自担任东方公司管理人以来,潘志勇律师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在中共娄底市委政法委、娄底市政府及区政府驻东方公司工作组的大力支持下,在娄底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在债委会的监督、参与下,在债权人代表及债务人代表的直接参与下,管理人依法采取公开招募、市场询价、暗标遴选、有序竞争的方式招募东方财富广场项目投资人,与娄底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在娄底山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说明函》的基础上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为保障本次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在娄底市政法委、金融办、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群向债权人宣传网络会议的优势。同时,会议召开当天,在娄底市每个社区及乡镇都设置了咨询点,指导并帮助债权人参与网络会议。

此次网络会议召开,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真实性;同时更加便利了债权人参会投票,节省了债权人的参会成本,保证了每位债权人自主投票的权利,因而被广大债权人所认可。

作为娄底市第一次通过网络形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司法重整案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据破产法有关规定,尽职履责,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继续推动本案重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