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下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李理主任作为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的法律顾问在中天大酒店为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各州市的道路运输管理局的相关人员进行关于“非法运营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防控”的法律培训。
李理律师的本次培训主要结合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审理案件重点关注的案件要点进行总结后的法律实践分享。李理律师首先针对工作人员现场执法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所违法的法律规定以及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并对现场执法工作人员的着装及人员人数等问题进行规范的指导。其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文书制作是需要非常严谨,其作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是判断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的重要标准再结合执法人员的现场录音录像从而保证整个执法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绝对不是行政执法的目的,规范和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才是最终的目的。再次,对于行政执法中发现非法运营人与车辆所有权人不一致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这类案件中进行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是驾驶员,同时也不得将该车辆申请财产保全。最后,再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防范谈到听证的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对于实践指导意义极强的非法运营行政执法风险防控的培训对如何规范执法操作具有重要引导作用。各位参与培训的人员表示很感谢有这次机会听李理律师对于非法运营中问题的法律分析和讲解,在此次培训中解答了很多执法中的困惑。培训结束后的自由提问环节更是热闹精彩,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各种案件发生情景各式各样从而对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积极探讨。大家一起讨论非法运营中执法问题,现场学习气氛浓烈,各抒己见引人深思。法律之于实践或有缺失但实践之于法律确是真实的教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