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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政治的高度领会保护民企发展的重要意义,站在专业的角度,为执法部门提建设性建议 ——潘志勇委员(省工商联常委)在全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发言得到了省委常委黄关春、黄兰香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作者:孙晓微      来源:本站     浏览:










湖南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2018年12月4日,湖南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这是我省规格较高的一次专门听取民营企业家建议、专项讨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会议,湖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黄关春,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兰香,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张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省公安厅巡视员覃德泽、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湖南省内十八家知名民营企业总裁、董事长和总经理应邀参加座谈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学武、省工商联副主席、爱尔眼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跃文、十九大党代表步步高集团党委书记兼总裁陈志强等9位民营企业家在会上作为代表发言。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常委、湖南省工商联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南湘通法商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志勇作为座谈会唯一特邀的法律专家代表出席并发言。

座谈会上,潘志勇律师以自己长期服务民营企业的经验和体会,关注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关注困境民营企业如何化解债务危机,汇报了民营企业野蛮生长的困境和存在的风险,以自己服务过的和一集团和建鸿达集团两个典型案例论证民营企业家渴望得到政府支持的强烈愿望,发自内心的表达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拥护,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将带来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发言中,潘志勇律师指出:现阶段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制约了发展。历史的原因导致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让民营企业家缺乏安全感;基层司法机关在办理涉民企案件过程中选择性执法和有罪推定的问题,让企业和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影响,执法部门之间协调多制约少,基此,潘志勇律师提出建议:①梳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经营活动的刑法规制,充分发挥诉讼时效制度,研究妥善解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原罪问题;②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商协会组织作为民营企业娘家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依法维权提供组织保证;③构建各级工商联、商协会组织与同级公检法、司法部门的横向沟通反馈民主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商协会在个案维权中的作用。比如,赋予工商联个案维权职责;④建议建立三级政法委民营企业维权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措施。

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政法委书记黄关春讲话

湖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黄关春认真听取潘志勇律师发言后,充分肯定了潘志勇律师较高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高度评价了潘志勇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他认为发言抓住了湖南当前营商环境的痛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尤其是潘志勇律师提出的破除工商联个案维权会干预司法的误区,引入律师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商协会在个案维权中的作用,黄关春书记当场点赞,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安排落实。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如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表态性发言。

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统战部部长黄兰香主持会议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兰香主持会议。她表示,座谈会的召开,使各部门之间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保护民营企业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能够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将座谈会取得的成果和认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湖南的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建立政府与民企的沟通渠道,要在工作机制上有创新和探索,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让各位企业家安心、放心、专心的搞好企业发展,坚定信心再出发。

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总商会)常委潘志勇律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