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由长沙法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法物邦)主办、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二届“通程·法物邦研讨会”在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隆重举办。法物邦刘力勤女士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李高翔律师任此次研讨会主讲人,与参会的各位嘉宾共同探讨物业费诉讼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居住环境。为了实现对小区内居住环境的综合管理以及更好的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工作质量,物业服务应运而生。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形式,来为小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然权利与义务始终是统一的,在小区业主享受物业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需根据签订的协议来履行自己的义务。简要而言,业主的义务就是按时向物业服务者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而物业公司通过提供一系列高效、有序的服务,来获得相应的酬劳,故业主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也是应然之意,这也符合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
在现实中却有各种各样的业主,享受了服务,却不及时支付服务费。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便是“物业诉讼费中的‘雷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在物业公司进行欠费提醒后,仍拒不支付服务费,物业公司被迫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研讨会上,李高翔律师首先从法律规则体系上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物业费的法律适用事项。从位阶最高的法律到各地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上至下,鞭辟入里的讲解了各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讲解完理论之后,李律师又从实际入手,结合自己数年来的实际办案经验,与大家分享了物业费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因与会的各位嘉宾对司法实践接触较少,故不甚了解。李律师的分享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兴趣,嘉宾们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李律师对于各种问题也一一细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随后李律师又细化到具体程序,为大家详细讲解了诉讼的基本流程。从最初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以及最后的判决与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内容。生动、全面、具体地为大家描绘出了一幅诉讼整体流程图。嘉宾们充分投入,及时提出问题与大家探讨,对于提出的问题,嘉宾的发言也是精彩至极。
在这热烈的探讨氛围中,不知不觉已时至正午。在主持人的盛情邀请下,大家共进午餐,也在席间再续上午意犹未尽之兴。
此次研讨会能取得如此成功,既依赖于活动主办方的精心策划,也得益于主讲人精彩讲解及参会嘉宾的热烈参与。这样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饕餮盛宴,自然深得人心,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类似的研讨会应多进行,愿意为构建和谐小区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参会名单(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美好愿景物业——黄粮钢
广隆物业——寻芳
东旺物业——周陵
鼎安物业——谢智晖
中远物业——郭伟文
福晟物业——熊伟
锦洋物业——刘聪
鸿运物业——万朋
波隆物业——刘诗娴
高兴物业——谭丽斌
明程物业——曹爱琴
大汉物业——周建华
华庭物业——刘二兵
嘉联物业——文艺
星创物业——罗立丽
碧桂园物业——高素芳
金茂物业——赵美娟
思居园物业——田莎
润泽物业——黄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