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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律师为央企债权人处置不良资产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作者:欧上华      来源:本站     浏览:

2018年2月1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有色控股)对债务人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简称湘氟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意味着把彻底解决湘氟公司职工安置、债务清算、农赔、环保等历史遗留问题推入了正轨,也意味着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老爷说法律师团队在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积累了更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湘氟公司始建于1958年的305厂,历史上先后更名为湖南铝厂、湘乡氟化盐厂、湘乡铝厂、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后来湘铝公司将电解铝等部分资产分立破产,氟化盐部分分立成立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自2009年以来,湘氟公司在行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受氟化盐产能恶性膨胀和市场非理性竞争影响,以及由于自身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沉重,连连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维持。201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中央企业处理“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目标责任书》中,湘氟公司被列为国资委挂牌督导的“僵尸企业”名单。

2017年5月,老爷说法律师团队何亚伟律师、邓叶周律师、鲁璇姬律师、甘靖雯律师等接受有色控股的委托,就有色控股作为债权人对湘氟公司享有的长期无法受偿的债权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作为代理人对债务人湘氟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为实现破产清算申请的顺利推进,老爷说法律师团队多次对破产清算申请方案及细节进行研讨,认真分析了对湘氟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因湘氟公司地处湘乡市,为深入企业了解具体情况,何亚伟律师、邓叶周律师等团队成员多次前往湘乡,除了代表债权人参加企业会议发表专业法律意见,还对湘氟公司在破产清算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就职工安置等关键问题提供了相关法律意见。接受委托后,团队成员出席各项会议多次,在对各种资料及湘氟公司现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以债权人有色控股作为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7日向湘乡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对湘氟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近日,湘氟公司的破产申请已经被法院受理,法院也已经为湘氟公司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老爷说法律师团队成员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湘氟公司破产清算事宜正在继续推进中,老爷说法律师团队作为第一大债权人的代理人需要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保持与破产管理人的衔接。老爷说法律师团队将秉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理念,为更多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