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发行,发行规模10亿,债券期限三年,票面利率4.90%。本次发行是华融湘江银行发行的首期绿色金融债券,通程律师作为其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期绿色金融债券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期绿色金融债券的募集资金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公告》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要求及标准,全部用于节能、清洁交通、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绿色产业项目。
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金融团队的李理律师、陶银球律师、柳卫攀律师、朱明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金融团队,作为通程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银行与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一直致力于为包括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地方政府在内的客户提供法律合规、风险化解、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并在资产证券化、债券、PPP、私募股权投资、债务重组、企业并购等多个金融领域开展业务。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金融团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客户的发展,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
再次热烈祝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17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