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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2016年度工作会议在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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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4日,湘潭大学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2016年度工作会议在我所圆满召开。研究中心全体研究员参加了会议,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我所主任兰力波,研究中心主任黄明儒教授出席。合作双方不仅各自总结了过去一年开展的工作,而且就未来的合作事宜达成了共识。潘志勇律师受聘成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我所副主任谢广军律师受聘成为研究中心副主任。
我所主任兰力波首先致辞,肯定了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成立5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刑法学研究及刑事辩护方面进步十分显著,期间举办了两次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论坛,并取得了良好反响,相信随着院方与我所合作交流的进一步加深,研究中心会发展得越来越好。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表示,研究中心的成立对法学院的学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其希望事务所与院方的合作交流能够更多,合作的领域可以由刑法学拓宽至与刑事相关的其他学科,从而更好地实现互惠共赢的目标。研究中心主任黄明儒教授在会上也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我所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交流提出了几点建议,其表示研究中心的成立旨在将科研工作与实践相结合,因此希望双方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在加强实务经验交流的同时,促进学术成果的完成。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潘志勇律师表示,刑事辩护业务是本所的招牌,院所之间的战略合作可以为中心的研究提供丰富的实务案例。同时他提出要“开门办中心”:在未来,研究中心可以吸纳其他院所的研究员以及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作经验的合作伙伴来作为研究员,以此来整合优势资源,有效推进研究中心工作。随后,合作双方经过一系列的探讨,就进一步拓宽合作形式以及研究中心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等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最后,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为潘志勇、谢广军律师颁发了聘书。至此,会议圆满结束。
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是院所之间实现战略合作的一次成功探索,一方面,律所为法学院提供实践平台,为法学院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提供实践支持;另一方面,研究中心取得的众多研究成果为律所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为我所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全国优秀律所作出重要保证。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作为院所合作事业的先行者在全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性作用,在未来,通程法律研究中心将会在资源整合、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