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本律师长期擅长刑事辩护工作,自一九八三年八月开始调入祁东县司法局拘役所后,当时全国正值“从严”“从重”“从快”严打刑事犯罪分子,拘役所接收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实行劳动改造教育,当时我担任劳改大队第一中队的中队长,这时需要许多法律知识来回答犯人及犯人家属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就开始自学法律,1985年5月祁东县司法局拘役所解散后,我调到祁东县法律顾问处工作,法律顾问处就是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三十多年了,特别对盗窃罪的辩护有很大的研究和创新,对贪污受贿罪分“三步减少法”的创新,除刑事辩护工作外,另外对民事案件的“离婚、交通肇事、合同纠纷、工伤赔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等有一定的研究和创新”。多少年来我对盗窃罪、贪污受贿罪、交通肇事罪以及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案件,均有独特的辩护和代理意见,这是我的特长,也是我的拿手好戏。
工作经历
1986.8-1988.8 推荐上工农兵大学读书
1980.1-1983.9 湖南祁东县过水坪农技站工作
1983.8-1985.6 湖南祁东县司法局拘役所工作
1985.6-1986.5 湖南祁东县法律顾问处工作
1986.6-1994.5 湖南祁东县律师事务所工作
1994.5-2000.8 湖南真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0.8-现在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