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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关系”研讨会在通程律所举行

作者:李美莹      来源:本站     浏览:

由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法治时代》杂志、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共同主办的“国家政策、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关系”研讨会于11月16日下午在通程律所举行。研讨会由通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晗主持,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法治时代》编委会副主任、执行总编辑刘桂明做主旨发言。

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副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开湘,副会长、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副会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社会科学处处长蒋兰香,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监事会主席、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副主任孙珺涛,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冠男,刑事法治研究会学术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江,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穆远征,副会长、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力波,刑事法治研究会监事、长沙学院法学院教授宋玲,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潘志勇,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理事、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谢广军,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晗以及《法治时代》杂志内容合规总监曲静、运营副总监(副总编辑)高铭、编辑胡泽城,《法治时代》杂志社湖南运营中心总监谢平宗,副总监段凌翔、吴明德,专题部主任李昭元、策划部主任熊忠,湘潭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等参加。

首先,兰力波主任代表律所就《法治时代》刘桂明老师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提出今天研讨会的主题: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的推进,刑事辩护、刑事司法相关的业务在整个管理体系上也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国家在转型的时期,社会矛盾不断发生了变化,刑事司法领域,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辩护,承担各方面职能的这些部门和从业人员也面临着更多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在贯彻国家的大政方针下,把刑事政策充分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促进刑事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希望能够通过这一次的研讨会形成更多的理论成果,也对我们的刑事实务作出重要指导。

随后,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老师就会议主题发言。黄明儒教授通过民营企业的保护、刑事合规、扫黑除恶制度等作为引入,提出问题,如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我们该怎么把握国家政策、刑事政策?考虑国家政策、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的关系,我们做理论研究也好,实务研究也好,在目前国家政策开始转变、刑事政策也要开始转变的时候,我们在做刑事辩护的时候也要看一看国家层面的东西,而不能只是低头看法律条文,法律条文背后所指引的,或者说隐含的国家政策不是要去深入研究或者广泛引导,而是要去看如何做到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刑事司法领域,也就是说最后还是要回到法治。

接下来,《法治时代》杂志编委会副主任、执行总编辑刘桂明老师进行发言。刘桂明老师提出,研讨会的主题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政策与法律之间关系的问题,而且从国家政策到刑事政策,再到刑事法治,实际上是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直接、越来越明显的关系。紧接着他结合主题提出了值得深思的七个问题:一、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问题;二、值班律师的统一性问题;三、职务犯罪的准确性问题;四、刑事合规的科学性问题;五、刑事速裁的公开性问题;六、醉驾入刑的实用性问题;七、裁判公开的标准性问题。并提出,无论是从规则到规律的变化、从立法到司法的变化,实际上都是时代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就是创新是发展。但是在创新和发展中遇到新的问题怎么办?这对于媒体人来讲,可能是一个新的选题,但是对于学者来讲,就是需要研究的命题,研究高质量的法律,研究高质量的法制和高质量的法治。


其他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等就会议主题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对黄明儒教授、刘桂明老师发言中提到的比如刑事合规、醉驾入刑等问题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同时大家也提到了行政犯扩张与刑事政策、刑事法治的关系。

最后,我所兰力波主任做了总结发言,再次对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等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开放式的研讨会取得了良好效果,自己也受益颇多,充分感受到了大家对通程所的关心和重视。未来我所也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资源,为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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