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司法部制定了新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名称的构成和命名规则,取消了目前在名称中使用的“律师集团”、“律师联盟”字样。因此,根据新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2011年4月湖南通程律师集团更名为“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