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受了一个同行的咨询,说其一位朋友驾车途中将一行人撞伤,朋友将30万元的赔偿款支付给了伤者的单位,未直接支付给伤者(因单位与伤者存在其他未解决的经济纠纷)。问朋友是否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听后感叹万分,连我们的同行(当然,他的专长并不是交通事故)都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认识不清,怪不得现在遇到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千奇百怪了。该案中,如果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车主非全部责任、伤者的伤情经过鉴定确实构成伤残,且经依法计算确定伤者的赔偿金达到或超过了肇事者先期赔偿的数额,那么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代赔的赔偿金。但是在伤者本人未获得赔偿,并且没有任何依据包括司法鉴定构成几级伤残等情况下,显然这个“赔偿”的要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最后,笔者给出的建议只能是马上要求单位退还所有代领的赔偿款,再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处理这起事故的后期赔偿问题。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都不能“私了”呢?当然不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交通事故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私了”的(即无需报警)。但律师建议,即使如此,也需:
1、查清车辆损失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拉手动制动、摁危险报警闪光灯、熄火、设置警告标志,再查看车辆损失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
2、与对方商议交通事故原因、损害、责任等情况,书写简易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立即用相机或手机拍照事故现场和周边道路、建筑物等情况,拍照要从事故现场的不同 方向、不同角度来拍摄,对双方碰撞、接触的位置、细节等也尽量拍照留证。双方拍照完毕后,应立即将车辆转移到周边路旁安全地段或者不影响他人的地方进行协商,能够对交通事故原因、事实、责任等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书写简易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若双方对交通事故原因、事实、责任等情况原因、事实等情况有争议的,应迅速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向周边的执勤交警报告,请求前来处理
3、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保险理赔。车主在与对方协商一致或协商不成后,还应向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派员前来现场勘查、见证,以避免日后因自己慌乱、害怕中对现场照片拍摄不清等原因导致理赔受阻。然后再去公安交警部门或其设置的快速快赔中心等定损和协商具体赔偿事宜
那么,又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不能私自和解,发生以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需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理赔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了8种情形: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因为一旦发生了人伤、死亡的交通事故,一般人都是无法判断到伤者受伤害程度、医药费用数额(甚至死亡丧葬费用多少)、哪些费用可向保险公司报销理赔等情况,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车主还是被害人都应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或送医院并且报警,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双方有时间私自了结(有些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仅凭自身对当时伤情、事故责任的主观判断就草率达成和解协议,结果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或虽然对事实、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上面已经说了,发生这种情况不能私了,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根据现场情况来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评判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这几类车辆往往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未生效,一旦私自了结,即使当时同意支付的赔偿金事后都可能不认账,甚至对证据没有保留好的交通事故都不予认可,如此被害人的理赔难度、起诉难度将大增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这类车辆往往除了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需要特种行业的许可证、资格证,对相应的保险理赔等问题比起一般的事故将更加复杂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法律规定这几种情况应按损害的实际价值赔偿,当事人又不能自己来估算,所以只能请求交警部门处理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未随身携带真实驾驶证比较好处理,但若是无驾驶证人员驾驶车辆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该无证驾驶行为本身就已构成违法,被害人与其私了将隐患重重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酒驾严重的涉嫌触犯刑法,稍轻的动辄罚款、扣分、拘留,保险公司也将拒赔,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报警处理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这种情况往往是司机受伤或是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还要面临交警部门的罚分、罚款,应立即报警
总结:
发生交通事故,要依法处理。既不能不管事故大小、情况如何,就拒绝移动车辆,造成整个道路拥堵不通(如此可能面临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处罚);也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能私了的就自行解决,抱着不在乎这点小钱或者有保险公司报销的想法,而是应采取理性方式,该报警的坚决报警,无需报警的也要在《赔偿协议书》上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明确记录并经双方签字,以免双方今后另起争议或向保险公司理赔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拿不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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